?廣東省廣州市:解決建筑垃圾資源化循環利用項目用地問題?
廣州市政協委員徐強建議:
廣州市“兩會”召開在即,廣州市人大代表、廣州市政協委員帶來了哪些好建議?從今天起,記者進行摘錄刊登。
出于對于建筑垃圾外包外運環境安全性的思考,廣州市政協委員、九三學社廣州市社會服務委主任徐強在今年市“兩會”將帶來《關于解決廣州建筑垃圾資源化循環利用項目用地問題的建議》。
經過多年的發展,廣州市制定了相對完善的管理制度,全市建筑垃圾總體綜合利用率50%以上,達到國內較高的水平。徐強說,廣州在建筑垃圾治理市場相對平穩發展的同時,也存在問題亟待解決,如行業市場化程度過高、缺少龍頭企業、末端處置項目規模小、資源利用水平不高等。
為此,徐強建議首先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建議廣州通過市區聯動,發揚國企擔當作用,扶持市屬國企建設一批設備先進、工藝領先的大型的綜合建筑垃圾處置項目。建議除越秀、荔灣、海珠、天河等中心區域外,未來5年在白云、花都、增城、黃埔、番禺、南沙、從化等行政區分批建設1個或以上大型綜合建筑垃圾資源化循環項目,總處置規模2000萬-3000萬立方米/年,總占地面積870-1305畝。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城管局、生態環境局、發展和改革委、國資委配合,解決國企項目選址難、用地難問題。
具體體現為,將項目納入城市重點基礎設施范圍。區別于傳統的建材項目,建筑垃圾循環利用設施是以處置為手段、產品資源化為最終目的的生態環保類項目,在項目定位上與一般工業項目有本質區別。因此,根據《“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建議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城管局、生態環境局、發展和改革委、國資委配合,將大型綜合建筑垃圾循環利用項目作為城市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納入專項規劃和正面清單,免于考核產值、稅收等指標。
市區聯動,切實解決制約項目落地難的用地問題。項目選址難、落地難的重點在于規劃。為解決部分區用地規模、用地指標相對不足等問題,建議實行靈活的供地政策。一是被列入政府重點建設的基礎設施項目,市、區聯動,由市級規劃部門負責統籌解決用地指標、用地規模問題,區級規劃部門負責解決項目規劃選址、征地等問題,最終引導市屬國企有序建設;二是采取劃撥、出讓、招拍掛等方式靈活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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