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 云南省《昆明市“十四五”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
目前,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印發了《昆明市“十四五”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對“十四五”時期昆明市重金屬污染物防治作了安排部署。為切實做好《規劃》落實任務,現解讀如下:
一、 《規劃》編制背景
“十三五”以來,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各部門單位支持、配合下,區域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成效顯著,區域環境質量總體穩定,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遏制。至2020年底,完成了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3%的目標任務。
隨著昆明市戰略定位為長江經濟帶上游生態安全屏障和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示范城市,作為長江經濟帶上游重要的省會城市,具有重要的生態安全維護地位。“十四五”時期是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實現碳達峰目標的關鍵期和窗口期,面對新冠肺炎疫情等嚴峻復雜形勢,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安全處置、重金屬環境風險防控、“無廢城市”建設、新污染物治理將進入新階段,昆明市深入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仍然面臨巨大挑戰。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昆明市重要講話精神、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立足昆明市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發展定位,全面開展昆明市的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市委、市政府將編制《昆明市“十四五”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列入“十四五”市級重點專項規劃編制計劃,并提出明確要求。
二、 《規劃》編制依據及總體思路
(一)編制依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重點依據《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的意見》(環固體〔2022〕17號)、省生態環境廳印發的《云南省工業固體廢物和重金屬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云環發〔2022〕22號)和《云南省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的工作方案》(云環發〔2022〕26號)開展《規劃》編制。
(二)總體思路。始終以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重金屬環境風險為目標,以解決重金屬污染突出問題為導向,圍繞重金屬“防”(預防)、“治”(治理)、“控”(控制)全過程管控體系理念,將重金屬污染防治作為昆明市“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扎實推進污染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注重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防范環境風險。
三、 《規劃》主要目標
到2025年,昆明市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比2020年下降10%,重點區大氣和水中重金屬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非重點區域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全面推行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污染源綜合管理制度,涉重金屬排放企業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環境風險監測預警水平明顯提升,重金屬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重金屬污染防治體系、事故應急體系,區域環境風險得到防范,改善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履行相關環境國際公約,切實維護環境安全。
四、 《規劃》主要任務
《規劃》在總結“十三五”時期重金屬污染防治取得的成效的基礎上,分析了“十四五”時期重金屬防治形勢,找準了重金屬污染環境風險存在的問題,明確了治理目標,為補短板,強弱項,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提出了七個方面的重點任務。
(一)分區管控,狠抓重點區域污染防控。將金沙江流域普渡河、螳螂川和小江,珠江流域劃為重點區域,明確重點區域和非重點區域防控總體要求。
(二)分類管理,完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及時完善更新全口徑清單。依法將重點行業企業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推動涉重金屬排污許可總量控制。在國家有關政策文件指導下,積極探索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管理豁免。
(三)嚴格項目準入,優化重金屬產業結構和布局。嚴把建設項目環評審批關,嚴格落實分級分類審批規定,重點區東川區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遵循“減量替代”原則,替代比例不低于1.2:1,其他區域遵循“等量替代”原則。推動依法淘汰涉重金屬落后和低端低效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嚴格控制新增重金屬排放的建設項目,推動現有涉重金屬產業集中區優化發展。
(四)圍繞重點行業,深化重金屬污染治理。加強重點行業企業清潔生產改造,督促重點行業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加大有色金屬行業企業生產工藝提升改造力度,協同推動減污降碳。推動重金屬污染深度治理,新建、擴建鉛鋅冶煉和銅冶煉建設項目執行顆粒物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開展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在東川區開展選礦尾礦充填利用試點,持續推動解決重點區域歷史遺留問題。鼓勵涉重金屬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積極開展涉重金屬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技術的研發、示范和推廣。
(五)強化風險管控,保障環境安全。優化產業布局,重點區域嚴格控制重有色金屬冶煉等項目。開展廢鉛蓄電池收集、再生利用體系示范項目和鉛資源循環利用平臺建設,加強含重金屬危險廢物回收及綜合利用。加大位于環境敏感區域歷史遺留危險廢物的無害化處置和利用力度。實施重點區域污染場地環境管理與修復示范,推進污染場地環境監管綜合試點。
(六)建設標準體系,加強重金屬污染監管執法。加強地方標準體系建設,針對含砷廢物等危險廢物,制定綜合利用及處置污染控制技術指南及方案。制定昆明市歷史遺留有色金屬冶煉廢渣原位風險管控技術指南及方案、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技術指南和細則。依托水質自動監測站加裝鉈等特征重金屬污染物自動監測系統。
(七)加大執法力度,推進監察手段現代化。將重點行業企業及相關堆場、尾礦庫等設施進行重點監管。完善涉重金屬行業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審備制度,加強涉重企業風險評估和應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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